GB 38262-2019《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》
1、范围
(1)本标准规定了客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术语和定义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及实施日期要求。
(2)本标准适用于M2、M3类客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评定。
(3)本标准不包含电器件(如空调总成控制开关、线束、电器控制面板、导航仪、收音机、DVD模块、行车组合仪表等各种电器模块)、灯具、安全气囊(帘)、卫生间附件(如坐便器、洗手池、水箱)及外层为金属材料内层为非金属材料的夹芯板。
注:其范围比JT/T1095-2016《营运客车内饰材料阻燃特性》要广。而且,在新国标中增加了不少新材料的内容,许多术语的表述与JT/T1095-2016也有所区别。
2、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,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,凡是不住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1)GB/T2406.2-2009 塑料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第二部分:室温试验ISO 4589-2:1996、ITD)
2)GB/T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
3)GB/T5454 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(GB/T5454-1997,neq ISO4589:1984)
4)GB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
5)GB8624-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
6)GB/T8627 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
7)GB/T10707 塑胶燃烧性能的测定
8)GB/T11785 铺地材料的燃烧性能测定辐射热源法
9)GB/T20285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级
10)GB/T32086 特定种类汽车内饰材料垂直燃烧特性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
3、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
3.1客车
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的载客车辆
3.2水平燃烧
将试样固定在水平夹具上,其一端暴露于规定的试验火焰中,通过规定燃烧速度,评价试样的水平燃烧行为。
3.3垂直燃烧
将试样固定在垂直夹具上,其下端暴露于规定的试验火焰中,通过规定燃烧速度,评价试样的垂直燃烧行为。
3.4氧指数
在规定的实验条件下,通入23℃±2℃温度下的氧、氮混合气体,恰好维持材料燃烧的zui低氧浓度。用体积分数表示。
3.5烟密度
材料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发烟量的量度,用透过烟的光强度衰减量来表示。
3.6烟气毒性
烟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损伤/伤害程度。
3.7客车内饰材料
客车内饰材料按照应用材料、包含零件及使用部件进行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