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使用性能 净化能力反映净化器的实际工作能力,称为洁净空气量(CADR),以单位时间内可以净化空气的体积来表征,单位是立方米每小时,m?3;/h。要求: (1)净化器针对颗粒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%; (2)同上,净化器针对气态污染物的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90%; (3)净化耐久性。净化器能够使用时间的长短是消费者非常关心的一个参数和指标,而其使用时间长短可以用净化器滤网能够吸附污染物的多少来衡量, 用累积净化量(CCM)来表征,单位为毫克,mg。通过该指标,消费者能够对比市面上空气净化器的使用时间做到一个横向对比,从而为购买提供参考。 累积净化量的要求: ①颗粒物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0mg. ②甲醛的累积净化量应不小于300mg. 2、健康指标要求 健康指标要求是源于产品使用的特殊性提出的,充分考虑使用过程中的消费者人身安全不受到伤害。标准的健康要求指产品工作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排放, 具体要求如下: (1)臭氧浓度排放 在特定的环境中,净化器运行24h后,在距空气出口50mm的位置测量,臭氧浓度百分比不应超过5*10-6。 (2)有害物质释放 净化器运行时的有害物质释放量应符合要求。 (3)微生物去除 净化器对微生物的去除率应不小于50%。 (4)噪声 净化器属于长期运行器具,其运行时产生的声音大小,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。
空气净化器检测报告